2013东莞成人高考-惠州学院考试试题
发布时间:2013-07-01 09:57 文章来源: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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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法试题
一、名词解释(本题共5小题,每小题4分,共20分)
1、行政合理性原则
2、行政授权
3、行政主体
4、国家公务员
5、行政相对人
二、简答题(本题共3小题,每小题10分,共30分)
1、简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涵
2、什么是行政委托?行政委托应满足那些要件?
3、简述行政法的法律关系有哪些特征?
三、论述题(本题共1题,共20分)
1、论述行政优益权。
四、案例分析题(本题共2题,每题15分,共30分)
[案情一]
王某和李某系邻居,两家房屋紧连。1993年8月,王某乡市城建局提出将其原有房屋扩建二层楼房的申请,市城建局审查后同意并发放建房许可证,注明每层高度为3.2米。王某按照许可证的要求建成并投入使用。同年12月,李某也向城建局提出扩建房屋的神情,城建局予以批准,并且发放了建房许可证,注明每层高度3.6米,在李某建房过程中,王某发现李某建房的高度超过自己房屋的高度,挡光挡风,违反国务院颁布的《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办法》,不符合城镇规划要求,即上前阻止,但李某声称有城建局的建房许可,无人可以阻止。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,认为城建局违法行政,许可李某建房高3.6米,违反省政府的建房规定:城镇居民建房一般不超过3.2米。在审理中城建局变成批准李某建房3.6米属个别情况,城建局有自由裁量权,拒绝说明理由。
试结合行政法的一般原则,对此案加以评析。
[案情二]
某县卫生防疫站认为某饮食店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,决定对其罚款2000元。饮食店不服,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卫生防疫站为避免败诉,告之原告若能撤诉,可以减少罚款数额。在原告表示同意后,将罚款数额改为200元。随后,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。
问题:
(1)属于事业单位的县卫生防疫站能否作为本案的被告?为什么?(6分)
(2)如果县卫生防疫站具备本案被告资格,人民法院应否准许原告的撤诉申请?为什么?(9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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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行政合理性原则
2、行政授权
3、行政主体
4、国家公务员
5、行政相对人
二、简答题(本题共3小题,每小题10分,共30分)
1、简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涵
2、什么是行政委托?行政委托应满足那些要件?
3、简述行政法的法律关系有哪些特征?
三、论述题(本题共1题,共20分)
1、论述行政优益权。
四、案例分析题(本题共2题,每题15分,共30分)
[案情一]
王某和李某系邻居,两家房屋紧连。1993年8月,王某乡市城建局提出将其原有房屋扩建二层楼房的申请,市城建局审查后同意并发放建房许可证,注明每层高度为3.2米。王某按照许可证的要求建成并投入使用。同年12月,李某也向城建局提出扩建房屋的神情,城建局予以批准,并且发放了建房许可证,注明每层高度3.6米,在李某建房过程中,王某发现李某建房的高度超过自己房屋的高度,挡光挡风,违反国务院颁布的《城镇个人建造住宅管理办法》,不符合城镇规划要求,即上前阻止,但李某声称有城建局的建房许可,无人可以阻止。王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,认为城建局违法行政,许可李某建房高3.6米,违反省政府的建房规定:城镇居民建房一般不超过3.2米。在审理中城建局变成批准李某建房3.6米属个别情况,城建局有自由裁量权,拒绝说明理由。
试结合行政法的一般原则,对此案加以评析。
[案情二]
某县卫生防疫站认为某饮食店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,决定对其罚款2000元。饮食店不服,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卫生防疫站为避免败诉,告之原告若能撤诉,可以减少罚款数额。在原告表示同意后,将罚款数额改为200元。随后,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。
问题:
(1)属于事业单位的县卫生防疫站能否作为本案的被告?为什么?(6分)
(2)如果县卫生防疫站具备本案被告资格,人民法院应否准许原告的撤诉申请?为什么?(9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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